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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2-12-05呼和浩特工程机械车辆评估鉴定--企业对外服务
1、呼和浩特工程机械车辆评估鉴定从业人员在执行业务评估中,以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为依据,保证执业客观、公正、公平。
2、保证公司鉴定评估车辆资料真实,在资料收集、调查、判断和意见表达时,以实事求是,以诚实,不偏不倚对待评估业务中有关问题。
3、呼和浩特工程机械车辆评估鉴定从业人员廉洁自律,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。若发现有私收等不良行为,将按收取私利折算金额的五倍返还给委托方。
4、评估过程中因自身过错给委托方造成损害的,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5、服务收费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,不乱收费,不收取规定鉴定评估费以外的的任何费用。若不按规定收取费用,经有关部门查实后将双倍返还所收费用。
6、对一般市场上常见车型车辆的鉴定估价,在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完整后,三日内出具鉴定评估报告,一般市场上不常见车型的鉴定评估报告,按约定时限出具鉴定评估报告书。若违反约定时限,每逾期出具评估报告将扣除10%的评估费。